为切实加强对我区民办学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总结办学经验,提高办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于2024年3月至6月对全区民办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了2023年度检查工作。
经各民办学校自查、各教育指导中心初审、我局各职能科室会审评定及局行政会议研究,确定了各民办学校年检结论,现将2023年度年检结论(详见附件)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7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白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复议,逾期未提出复议视为无意见。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4年7月8日
(联系科室:学前教育科,联系电话:86364271;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联系电话:863716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