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拟公开遴选有关机构承担白云区2023年科技和外经贸项目评审验收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做好白云区2023年科技和外经贸项目评审验收工作,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拟委托独立第三方对上述项目进行服务工作,服务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省市各级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完成2023年省、市要求区承担的科技、外经贸项目评审验收工作(不含高企项目)。
(二)根据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完成2023年区级科技政策项目、区级科技产业领军人才政策项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查等项目评审验收、中期检查工作。
(三)开展历年累计的区级未结题验收项目验收和终止工作。
(四)协助开展白云区推荐国家和省海外人才引进工程,省、市、区等科技项目指导培训、形式审查、复核等工作。
(五)提供专家论证、专家咨询等服务。
以上项目合计不少于530项。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是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或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社会组织;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承担单位熟悉广州市科技、对外服务贸易事项等项目的申报要求、评审流程,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本次项目经费不超过60万元,分3期拨付。服务硬件、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相近情况下,原则上按服务内容(评审验收服务数量)最多者中标。
三、提交相关材料
(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服务计划数量、预期质量、人力投入、经费预算、服务质量承诺等。
(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提供公司资质证明、业绩证明、成功案例等材料。
(四)相关材料必须于2023年3月23日17时前密封(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递交至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生产力促进中心(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08室)联系人:李晖,联系电话:80736030,逾期不受理。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