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区性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粤民规字〔2019〕3号)和《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8号)等规定,现就做好白云区社会组织2021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年度报告的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在白云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均应填报2021年年度报告。
二、提交年度报告的时间和方式
(一)填报时间。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二)材料报送。年度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需提交纸质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对年度报告不出具结论,不在登记证书上和年度报告材料中盖章。
(三)前置审查。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报告一律退回重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年度报告。按照规定表格填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等情况;其他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需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需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其他慈善组织仅需提交财务会计报告。
四、提交年度报告的程序
(一)网上填报。
全区性社会组织,请登录广州市白云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官网(http://shzz.by.gov.cn/),输入正确的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年度报告公示”→“2021年度报告提交”→“申请”→“申请办理”后按表格要求填报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并储存和提交。
(二)上传附件。
1.社会组织须下载打印承诺书页面,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上传。
2.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将业务主管单位意见的页面,扫描上传。
(三)信息公开。
1.社会组织提交年度报告后,登记管理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对年度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对不完整、不清晰的年度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将予以退回,社会组织须重新报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审查通过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在“广州市白云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在“慈善中国”网站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
3.年度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五、年度报告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将依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给予行政处罚;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三)年度工作报告填写,最多退回更正一次,且最后更正提交的日期应在5月31日前(含当天)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开。
六、业务咨询
社会组织在提交年度报告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填报系统技术故障咨询:87554998;
2.年度报告材料报送内容咨询:86479038。
广州市白云区民政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