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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

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区民政局 字体大小:

  我区福利彩票公益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统筹规划、注重效益”原则分配使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现将我区2023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额度

  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下达我区226.49万元,结转上年资金40.72万元。

  (二)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具体支出如下:

  1.儿童福利类项目本年下达9.6万元,结转上年资金3.5万元。根据民政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2〕3号)要求,用于资助年满18周岁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对符合以上就读条件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助。2023年支出6.17万元,结余资金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

  2.老年人福利类项目216.86万元。根据《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长者饭堂为主要依托,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制餐、配餐、分餐、就餐、送餐等服务的活动。项目资金用于补助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居家老年人的就餐、送餐以及长者饭堂运营机构的运营补贴。2023年实际支出209.24万元,结余7.62万元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

  3.老年人福利类项目结转37.22万元。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穗财保〔2021〕62号),为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散居特困、低保、低收入以及本人月收入低于2020年度广东省城乡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并给予补助。2023年实际支出31.74万元,结余资金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额度

  2023年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下达我区100万元。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省级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区的100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如下:

  1.儿童福利类项目50万元。用于开展创建白云区未成年人保护镇街示范工作站、村居示范服务点,制定工作标准体系,持续打造未保品牌项目等,2023年支出23万元,结余资金结转至2024年使用。

  2.社会救助类项目50万元。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3〕126号)要求,用于开展“社会救助服务示范站点建设项目”,选取试点街道,对现有场地救助功能扩容和救助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以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困难群众开展救助服务。2023年下拨50万元,支出0万元,结余资金结转至2024年使用。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一)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额度

  2023下达我区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2,237.46万元,结转上年资金274.95万元,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和未成年人福利方面。

  (二)2023年提前下达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提前下达我区市级福彩公益金2,237.46万元,结转上年资金274.95万元,资金的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1.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项目175万元。根据《广州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穗民规字〔2020〕2号)及《广州市民政局关于下发2022年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规定,对符合申领我市2022年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的28名养老服务人员,及符合岗位补贴申领条件的141名养老服务人员,发放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175万元。

  2.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730.24万元。根据《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资助医养结合补贴和星级评定补贴55万元,资助民办养老机构第三方照顾需求等级评估项目补贴6.997万元,结余资金结转至2024年使用。

  3.残疾人两项补贴703.42万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2-2025年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粤财社〔2021〕325号)要求,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发放19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发放261元。2023年下拨703.42万元,支出703.42万元,已支出完毕。

  4.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45万元。根据我区由区民政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白云区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同德街和龙归街作为服务试点,由试点街道委托第三方社会工作机构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已拨付广州慈爱嘉养老服务中心试点经费45万元。

  5.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项目本年下达288万元,结转上年256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奖补资金使用的通知》、《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2022年、2023年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分别资助我区256万元和288万元,分别用于奖补不少于32个、36个建设标准较高的村居颐康服务站,其中第一档奖补不少于10万元、第二档奖补不少于8万元、第三档奖补不少于6万元。2023年实际支出439.96万元,结余资金结转2024年继续使用。

  6.市助餐配餐服务补贴经费156.55万元。根据《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长者饭堂为主要依托,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制餐、配餐、分餐、就餐、送餐等服务的活动。项目资金用于补助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居家老年人的就餐、送餐以及长者饭堂运营机构的运营补贴。2023年实际支出126.38万元,结余资金结转2024年继续使用。

  7.家庭养老床位工作经费60万元。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新建床并经本市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定为照顾等级2-6级的广州市户籍老年人连续提供服务满12个月,且经所在区民政部门核实合格的家庭养老床位,以每张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不超过1500元、智能化改造设备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在实际改造费用的范围内给予一次性建床资助。2023年实际支出0万元,结余资金结转2024年继续使用。

  8.居家适老化改造资助经费2.25万元。根据《广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对符合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纳入分散供养特困、最低生活保障等三类资助条件的老年人给予1000元、1500元、3000元每户的适老化改造资助。2023年实际支出0.6万元,结余资金结转2024年继续使用。

  9.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经费项目结转11.08万元。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民政口)的通知》(穗财保〔2021〕100号)、《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穗未保办发〔2022〕6号)等文件要求,在辖区内镇(街)全覆盖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023年实际支出8.08万元,结余资金用于区财政局统筹。

  10.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经费结转7.87万元。用于完善提升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场地,搭建“126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模式,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巩固示范创建成果。2023年实际支出7.09万元,结余资金用于区财政局统筹。

  11.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运营服务项目77万元。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民政口)的通知》(穗财保〔2022〕98号)、《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穗未保办发〔2022〕6号)等文件要求,在辖区内镇(街)全覆盖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未成年人及困境儿童相关服务项目。2023年实际支出67.57万元,结余9.43万元。

  四、区本级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

  2023年我区未安排区级福彩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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