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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救助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广州市白云区“寒冬送温暖”街面救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救助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广州市白云区“寒冬送温暖”街面救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来源: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各镇、街,区救助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15年广州市白云区“寒冬送温暖”街面救助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最大限度减少街面流浪乞讨现象。

  特此通知。

  广州市白云区救助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联系人:宋诗忠,电  话:86386183)

  2015年广州市白云区“寒冬送温暖”

  街面救助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寒冬季节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管理工作,维护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权益,防止发生特殊困难群众冻死病死街头,最大限度减少街面流浪乞讨及露宿现象,维护好“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民电〔2015〕20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从2015年12月20日起至2016年3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寒冬送温暖”街面救助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和民政部、广东省民政厅、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等通知精神,全面开展我区寒冬主动救助、应急救助、开放救助、联动救助、保护性救助,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乞讨行为管控,积极维护好“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采取日常巡查、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有序疏导等措施办法,组织开展全区大范围、强有力的专项救助行动,对各类流浪乞讨和街头露宿行为实施连续式、高强度的专项救助与管理,确保街头流浪乞讨及露宿人员安全过冬,实现街头流浪乞讨人员、露宿人员人数显著下降,我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寒冬送温暖”街面救助专项行动圆满完成,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民政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卫计局主管科长为副组长,各镇街经济和社会事务科(办)科长(主任)为成员。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四、行动时间

  从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3月20日,共三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12月20日至12月25日)。

  1.开展情况摸查。各镇街通过摸清辖内流浪乞讨和露宿人员的分布情况和底数,制定具体救助措施和方案。

  2.制定应急救助预案。各镇街要制定寒冷灾害天气应急救助预案,检查应急庇护场所救助设施、设备情况,确保应急庇护场运作正常。

  3.做好物资准备。各镇街、区流动救助服务队做好人员、车辆、救助物资等准备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车辆安全、物资充足。

  (二)全面救助阶段(12月26日至1月30日)。通过组织每周1次的全区统一救助行动,大力营造氛围,迅速掀起专项救助工作热潮。采取区和镇街联合、部门联动等方式,集中力量改变重点区域街头流浪乞讨及露宿人员较多的局面。同时,区流动救助服务队每周不少于4次联合各镇街开展行动,并配合市流动救助服务队开展跨区救助行动。

  (三)重点救助阶段(2月1日至2月29日)。密集开展联合巡查、蹲点驻守、区和镇街联动、部门协作等多种方式,对屡劝不听、反复救助、有过激倾向的街头职业乞讨人员和露宿“钉子户”进行重点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较多、较集中的重点区域和路段进行集中治理,力争治理一处、见效一处、巩固一处,基本实现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无流浪乞讨人员的目标。

  (四)总结巩固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继续加强对街头流浪乞讨和露宿人员的积极救助与管理,加强阶段性总结,对工作“死角”查漏补缺,防止新生成流浪乞讨及露宿人员聚集点,防止出现街头流浪乞讨及露宿现象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不仅是一项底线民生工程,也关系到我区的社会管理和城市形象。各镇街、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统一思想,积极作为,抓出实效,把工作计划和要求切实落到实处。各镇街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掌握行动动态,协调解决难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同,形成行动合力。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公安、民政、城管、卫计等部门及镇街职责,发挥村(居)及网格服务管理人员的作用,开放应急庇护场所提供防寒保暖和指引求助服务,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促进属地责任落到实处。区民政局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合开展街面执法管理和巡查救助服务,积极劝导、引导、护送生活无着人员进站受助。

  (三)突出重点,提高行动成效。对街面流浪乞讨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疑似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各镇街、成员单位要“发现一个,救助一个”,特别是在寒冷天气预警期间,要全面实行保护性救助,全部送救助站、精神病院临时安置。低温寒冷应急预案启动时,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要增派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频度,扩大巡查范围,落实值守要求,确保及时响应;要广泛动员公益组织、志愿者团体及环卫工、协管员、出租车司机参与劝导、指引、报告、救助等服务,政社合作、群策群力,坚决防止出现流浪乞讨及露宿人员冻死病死街头的事件。

  (四)强化保障,确保工作安全。各镇街、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人员进出和车辆运行安全检查,落实车内环境、救助物品的卫生、防疫、消防等安全防护措施,切实保证工作人员、救助对象的人身安全。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警惕性,防范个别情绪偏激流浪乞讨人员的暴力袭击等安全事件发生。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情况。在专项行动期间,区流动救助服务队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与信息报送工作。 3月15日前,各镇街要将专项行动书面总结区救助管理专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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