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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金沙街“11·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白云区金沙街“11·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8-02-07 来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白云区金沙街“11·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201711618时许,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浔峰御金沙园”小区A4-12-2101单元(晓岛别墅区湾湖一街48号)的别墅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1万元。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注重实效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目前,该起事故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事故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

(一)事故经过与救援情况

经调查询问、现场勘查和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2017116日,事发工地按照日常工作安排进行装修工作。18时许,工地下班后,刘贻灯(死者,男,45岁,湖南籍)与工友们陆续下楼,在经过二楼楼梯口位置附近时,不慎跌落至负一层。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闻声立即到负一层查看情况并拨打120,医护人员赶到后,将刘贻灯送至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抢救,23时许,医院宣布刘贻灯经抢救无效死亡。接报后,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金沙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对现场进行围蔽,并要求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二)善后情况。

经多方调解,佛山市蒂诗娜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事发别墅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方)、尹益民(事发别墅主体改造工程施工承包方)与死者家属自愿协商,于20171114日在金沙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见证下,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由蒂诗娜公司和尹益民向死者家属支付善后款项73万元。本次事故的救援工作处理得当,善后工作有序开展,未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经统计,本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1万元,为医疗和善后款项。

二、事故原因分析与定性

(一)事故原因。

经现场勘查,事发工地存在部分安全隐患。主要有:一是施工场所照明光线不良、照度不足;二是缺乏临边防护措施,楼梯临边处未设置防护栏杆;三是施工材料堆放混乱等。工人刘贻灯安全意识淡薄,在下班后下楼的过程中,对事发工地存在的隐患未引起足够重视,对危险预计不足,以致不慎失足坠落受伤致死,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二)事故分析与定性。

经调查询问,结合公安部门提供的材料,该起事故系施工单位工人刘贻灯安全意识淡薄,在下班后下楼的过程中,对事发工地存在的隐患未引起足够重视,对危险预计不足,以致不慎失足坠落导致的意外事故,该起事故并非施工单位在施工活动中发生,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不予追究相关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由区住建局依法依规加强对属地镇街落实装修装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报备监管的业务指导。

(二)由金沙街道办事处依法责令涉事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工人的培训教育,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工人安全意识,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按规范施工作业。

(三)由金沙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开展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按照白云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各级网格责任人的巡查频次,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一是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单位资质、施工机械设备、临边防护、脚手架搭设、施工临时用电等事故隐患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或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严格责令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二是要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和完善符合自身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明确监管的主责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专职机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责任分工明确、监管程序明晰、定期巡查、管控到位的长效机制。

 

特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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