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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3•22”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3•22”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9-08-20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2019年3月22日10时35分许,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亭村鹤前西路2巷1号对面的仓库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依法组织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人和镇人民政府等相关人员成立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3·22”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责对此次事故进行调查,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机关派员参与。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事故现场勘查、询问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对事故的性质进行了认定,提出了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3·22”物体打击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非责任事故。

一、事故经过、救援、善后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一)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经调查询问,2019年3月22日上午,吉孟彦、王立勇、熊晓利等人先后在事发仓库会合,并于9时30分许开始装车,10时30分许装车完毕。李娟看到装车完毕,将乘坐着陈某某(女)的婴儿车放在距离货车旁边约4、5米的地方,随后从货车的另一边爬到货车上清点货物。在清点货物的过程中,李娟发现多装了2台注浆机,于10时35分打电话给朱跃龙(广州力华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人员)报告情况并收到朱跃龙同意的回复。突然,李娟听到有东西掉落的声音,接着看到婴儿车被旁边的钢质空心管打到了一边,于是立即从货车上跳下查看情况,附近闻声赶到的吉孟彦等人也上前查看情况,随后吉孟彦拨打120求救。120急救人员到场后,即将陈某某送往白云区中医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随后报警。

接报后,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人和镇人民政府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对现场进行围蔽,并要求涉事单位妥善做好死者的善后和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善后情况。

经协商和解,涉事各方于2019年3月24日达成协议,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本次事故善后工作有序开展,未对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经统计,本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均为善后赔偿金。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定性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事故调查组研究讨论认为:该起事故系李娟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况下独自携带其女儿一起在仓库生活,作为监护人对其女儿缺乏有效的照顾,对仓库内可能出现的突发危险情况预计不足,疏忽大意,在装货完成后进行清点货物前,未能先将乘坐着陈某某的婴儿车安置在安全位置,以致钢制空心管坠落后刚好砸中婴儿车。该起事故虽然发生在仓库范围内,但事发时已装货完毕,并非处于装货过程中,且现场未发现存在违规作业的行为,加之事故中的死者为婴儿(非工作人员),因此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非责任事故,不予追究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责任。

事故涉及其他法律责任,如是否构成民事侵权、视同工伤等责任,由当事各方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三、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人和镇人民政府要吸取事故教训,做好并落实如下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有关单位及个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或非工作人员的管控;二是在辖区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压实各级安全监管责任;三是增强执法检查力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细化网格管理巡查频次,按要求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做到方案、行动、总结等环环相扣,形成工作闭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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