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总局加强农村专项抽检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涉及我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抽检机构抽检的仁寿县汪洋镇宜家园超市经营的、标称广州市富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糜粒(香辣味)”(抽样单编号:GJC25000000009830110ZX,生产日期:2024年08月11日,规格型号:238克/包),经抽样检验,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州市富农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广州市富农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产品150包,其中5包用于自检消耗,留样5包,已销售140包。企业已于2025年 3月 21日向其经销商发出召回通知,实施产品召回措施,目前无召回的产品。
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申请,经复检机构深圳市计
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复检结论为不合格。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企业排查问题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对其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