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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荣涉嫌商标侵权案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公  告

  穗云市监罚告〔2023〕323号 

  当事人:雷*荣

  经营场所: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文盛西街18号301房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30日对雷*荣涉嫌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当事人雷*荣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当事人在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文盛西街18号301房经营涉案商品的销售单据和销售记录等,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三大队(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12号六楼)

  联系人:邢博雅、梁永泉       电话:86388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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