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抽检计划,我局近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的23大类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一般乳制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共842批次样品,实物质量合格样品838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4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9.52%。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实物质量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21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不合格0批次;调味品54批次,不合格0批次;肉制品71批次,不合格2批次;一般乳制品4批次,不合格0批次;饼干7批次,不合格0批次;罐头6批次,不合格0批次;冷冻饮品9批次,不合格0批次;糖果制品36批次,不合格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3批次,不合格0批次
;蔬菜制品17批次,不合格0批次;水果制品67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1批次,不合格0批次;蛋制品14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糖7批次,不合格0批次;水产制品10批次,不合格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6批次,不合格0批次;糕点121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14批次,不合格0批次;蜂产品10批次,不合格0批次;特殊膳食2批次,不合格0批次;其他食品34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品添加剂26批次,不合格0批次;乳制品专项234批次,不合格0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1.广州市朱仔烧腊食品有限公司
(二)糕点不合格1批次:标识为广州市尼尼食品有限公司
(三)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识为广州丰焙食品有限公司
我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消费提示】
近期,广州天气温度高、湿度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建议消费者应注意:
一、选购食品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时要查看标签标识,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
二、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应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并尽量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贮存并尽快食用。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存放下不要超过2小时,食用冷藏后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三、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没有变质。食材要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凉菜最好现做现吃,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
四、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餐,应注意索要发票或收据。
五、夏季微生物易于繁殖,老人、儿童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尤其应注意饮食卫生,切忌暴饮暴食。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