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抽检食品30批次样品,其中畜禽类6批次、水产品6批次、蔬菜类7批次、水果类5批次,清明节食品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7批次,3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0%。
畜禽类不合格1批次:为2017年3月6日购进,由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高塘农贸批发市场三鸟3号档销售的鸭,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AOZ)。
清明节食品不合格2批次,为2017年3月7日购进,由广州市白云区江高广记烧腊店销售的烤乳猪,检出甜蜜素。为2017年3月3日购进,由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潮源卤味档销售的烧肉,检出甜蜜素。
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对不合格产品下发清查通知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无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现我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已对食用农产品进行天天快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日快检公示栏信息公布,并监督市场、超市有无按时开展快检工作。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附件:1.2017年3月抽检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信息汇总表.pdf
2.2017年3月抽检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信息汇总表.pdf
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