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等规定,现将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科联系(联系电话:020-37416713)。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
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
经营者名称 |
经营场所 |
许可证编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有效期限 |
1 |
广州市白云区云城潮仙鲜汤粉店 |
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萧岗涌北米机桥西路北16号 |
JY24401110313613 |
郑春梅 |
2023-06-19 |
2 |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新宜小食店 |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乐寿北街21号之一6号铺 |
JY24401110360534 |
姚小伟 |
2023-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