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食品进行抽检70批次,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4.2%。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水产品15批次,检出4批次不合格;蔬菜35批次、水果15批次、鲜蛋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水产品不合格4批次: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自编环洲四路3号D33档的销售的散装称重的鳙鱼,氯霉素检出值为0.96 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自编环洲四路3号D69、70档的销售的散装称重的白贝,氯霉素检出值为18.7 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自编环洲四路3号D69、70档的销售的散装称重的沙甲,氯霉素检出值为34.3 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自编环洲四路3号D69、70档的销售的散装称重的花甲王,氯霉素检出值为2714 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
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