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 > 质量信息 > 食品质量信息

2019年广州市白云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10-15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广东省、广州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9年我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监管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我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对我区建制村开展环境整治。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分区域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进一步整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做好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前期技术准备和工作安排。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现限制使用农药可溯源管理。加强农资生产经营的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工作以及农药产品、肥料产品的抽检力度。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建立3个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区,持续维护1500亩绿色防控示范点。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至28%左右。完成开展镉、铅污染农田农艺调控技术试验示范区验收的准备工作。严控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

  强化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核查,落实从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运输销售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追溯体系。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广“明厨亮灶”、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鼓励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标准化水平。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线上监测、线下检查。摸清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底数,健全档案,推进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提升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技工院校食品安全管理,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检查力度。

     二、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组织实施广州市白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组织开展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开展畜禽产品、水产品中环境污染物等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粮食流通质量监管监测。开展本地收购粮食、储备粮出入库粮油、市场“放心粮油”产品抽样检测、重要节日应急粮油质量监测。建设粮食质量监测档案。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完成库存政策性粮食质量大清查工作,加强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储存质量安全监管,对检查发现的超标粮食,督促按要求进行处置。

  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加大对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学校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微生物、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的抽检检测力度,确保食品检验量达到1批次每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检验量不低于千人0.5批次)。对抽检不合格产品100%进行核查处置。在全区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展天天快检,现场公布,及时将民生实事市场检测数据录入系统,由市局统一发布。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重要节点食品安全。继续开展重点品种食品评价性监测。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公布机制,及时曝光和处置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推进行政处罚结果依法公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风险交流制度。

  加大食品接触材料风险监测力度。深入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强化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重点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发挥“智慧监管”作用,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三、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品种食品安全监管

  组织开展从种植养殖环节进入到流通环节前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开展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综合治理,强化特殊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等重点食品的监管和综合治理,开展重点食品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推动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明厨亮灶”全覆盖。

  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组织开展质量比对研究,提升产品质量。

  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发挥打假“利剑”震慑作用,持续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专业化职业化侦查能力建设,提升主动发现、精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效能。

  加大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重点严厉打击私宰生猪、食品“非法添加”、食品制假售假、食品走私等犯罪行为。

  整治禽蛋违规用药、牛羊肉“瘦肉精”、生猪屠宰注药注水、水产养殖非法添加、农药隐性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 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

  依法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依法严厉处罚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格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

  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

  五、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严格实施生产过程控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保证生产条件和行为持续符合要求,确保各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率达到100%,推动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产品自检自控率达到100%。落实食品销售者、市场开办者、网络销售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达到100%。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产销对接模式加强源头治理控制,确保批发市场对入场销售者的建档率达到100%。

  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完善原产地追溯制度,将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100% 纳入追溯管理。

  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应用上级部门开发的重要产品追溯公共服务平台,探索构建全区跨环节跨部门追溯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相关部门追溯系统互联互通,鼓励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可追溯,大型企业追溯体系建设达标率达到 80%以上。扩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范围。督促企业加强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他律和风险分担作用。推进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进出口食品企业纳入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主体。

  推动“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完成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再审查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及其他食用农产品。完善网络订餐监管工作机制,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网络订餐规范化管理,鼓励“明厨亮灶”“后厨直播”,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完善江南果菜大型批发市场驻场监管机制,强化市场自检、执法抽检和专业机构驻场抽检相结合的抽检模式,推广蔬菜、肉类、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全过程溯源系统,强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管理。持续开展无证食品经营整治,全面实施小餐饮“承诺制”,有效减少无证餐饮存量。

  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鼓励学校食堂实行“网络厨房”,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的培训不少于40小时,主要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

  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食品、农产品“黑名单”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

  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大力实施市食品安全、粮食安全等“十三五”规划。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开展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监管能力。落实基层执法办案装备标准,积极推进基层执法基本装备配备。加快培养和优化专业化职业检查员队伍,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

  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能力建设,持续开展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配合市一级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推进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运用,实施监督检查电子化管理,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实现本地生产的食品可溯、可查、可控。配合市一级开展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子系统和节点建设并进行试运行,实现区第一批认定节点企业50%的覆盖率。推进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场所建设,稳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落实经费保障。

  七、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加快养殖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在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村镇率先推广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体系,指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实施品牌提升行动,配合市一级力争完成2019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任务。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检验检疫制度。

  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开展规范肉制品生产过程管理行动。支持食品生产企业改造提升质量检(监)测等技术体系。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落实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推动全区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GM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ISO22000 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明厨亮灶”和食品质量安全示范街建设,全区所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实施“明厨亮灶”,建成1 条以上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推进量化提级改造,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和800 人以上大型集体食堂基本达到良好(B 级)以上,其中A 级(优秀)比例不低于25%。加强特殊行业(机构)食堂管理,建立托养机构、工地、医院、农业基地、园区食堂档案,鼓励引入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企业供餐。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农村幼托机构食堂、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农村民俗集体聚餐管理,严格落实举办者报告备案和驻点监管制度。深入开展放心肉菜超市活动,创建1 家以上“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鼓励商超扩大基地采购、农超对接、供应商供货、订单农业,为群众提供高品质的食用农产品。

  加快建设食品冷链物流体系,启动食品冷库及物流配送冷链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促进装车、运输、卸货、存储各环节无缝衔接。组织实施广东省重点研发领域计划“食品安全” 重点专项,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攻关,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

  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支持粮食收购企业提升入库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八、深化食品领域“放管服”改革

  简化市场准入审批流程,大力推行电子化、网络化办理,实现“一网通办”,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数据库,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运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推行对低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深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二分之一。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探索“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对新业态、新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九、推动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宣传贯彻《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 年)》。打造宣传义工和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你送我检”、食品安全科普游、科普大讲堂、“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区”“食品安全进企业”“食品安全工地”“食品安全进农村”活动,宣传食品科普知识,提高公众科学素养,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妥善处置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加强媒体正面报道和舆论监督,加大食品、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和识骗防骗仪式,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对食品企业、法人和从业人员的法律宣传,以案释法、 以案普法,不断增强遵法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传。

  贯彻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培训及评价。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搭建信息沟通和交流平台,引导行业协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投诉举报和奖励机制,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评价。继续做好主要输入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标准的收集、整理和宣贯,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技术支持。

  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落实责任

  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发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

  组织对各镇街和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履行职责的, 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依法依规制定我区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配合研究市、区食品生产经营事权划分。加强和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 创建活动,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和评估方式,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组织实施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发挥“指挥棒”作用。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工作,实施营养计划重大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


相关信息

浏览次数:-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