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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进行风险隐患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请各单位对医疗器械经营风险隐患情况进行自查,内容详见自查表,自查要求如下:

  一、各经营企业应即日起开展自查,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填写自查表,自查表需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于6月15日前将《2022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风险隐患自查表》通过“广东省智慧药监企业专属网页”(https://qy.gdfda.gov.cn/)报送。对未如期提交自查表的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纳入重点监管名单落实检查。

  如有疑问,请联系属地街镇市场监管所。

  附件1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风险隐患自查表.doc

  附件2 白云区市场监管所联系方式.docx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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