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 > 质量信息 > 医疗器械质量信息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进行风险隐患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各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使用风险隐患和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内容详见自查表,自查要求如下:

  一、于6月15日前将《2022年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风险隐患自查表》通过“广东省智慧药监企业专属网页”(https://qy.gdfda.gov.cn/)报送。对未如期提交自查表的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纳入重点监管名单落实检查。自查表需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于5月20日前根据《2022年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自查表》内容对本单位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进行自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将自查表扫描件提交至属地市场监管所。

  如有疑问,请联系属地街镇市场监管所。

  附件1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风险隐患自查表及使用质量管理自查表.doc

  附件2 白云区市场监管所联系方式.docx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8日

相关信息

浏览次数:-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