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 > 质量信息 > 医疗器械质量信息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1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辖区各医疗机构:

  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请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梳理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及不足,于3月31日前落实自查及整改,自查报告(参考附件1)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将自查报告扫描件提交至属地市场监管所。

  如有疑问,请联系属地街镇市场监管所。

  附件:

  附件1药品使用单位自查情况报告(模板).doc

  附件2 白云区市场监管所联系方式.docx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相关信息

浏览次数:-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