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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广州市白云区龙归好福餐饮店等两家《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3年第9期)

发布时间:2023-03-21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等规定,现将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联系(联系电话:020-86055629)。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的,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好福餐饮店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夏良第一综合市场内D栋15、20号铺

JY14401110601758

李伟国

2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熊小宝食杂店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夏良永安街一巷12号2栋101铺(自主申报)

JY14401110901285

曾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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