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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朱小兰美食店等四家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3年第71期)

发布时间:2024-01-04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一)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等规定,现将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科联系(联系电话:020-86055629)。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的,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

广州市白云区石门朱小兰美食店

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滘心路38号101铺

JY24401110869175

朱小兰

2

广州市白云区串串小吃店

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路5号101铺

JY24401110886557

朱元伍

3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九味香饮食店

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红星路51号

JY24401110362736

杨红

4

广州市白云区石门湖畔百货店

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红星路东八巷7号一楼10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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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永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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