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大药园医药大药房等4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企业名称
|
违法事实
|
撤销日期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1
|
许可证号:粤DB0209830
证书编号:C-GD-16-GZ-3357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夏村西街一巷1号之一
企业负责人:陈小燕
质量负责人:江婷蕾
|
广州市白云区大药园医药大药房
|
2018年4月2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
1. 该店2016.10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责令整改;2017.6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罚1000元;2018.4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警告。
2. 据该店老板莫帆反映,该店执业药师江婷蕾一个月上班4-5天,2017.10.7-2018.3.31该店《处方药销售记录》显示销售处方药没有执业药师审方。
3. 2017.12至今,该店计算机系统因故障未能正常使用,药品销售记录未经过计算机系统登记,药品无法追溯。
|
2018年5月2日
|
严重失信
|
2
|
许可证号:粤DA0208117
证书编号:C-GD-14-GZ-0979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11号01、02号铺
法定代表人:周丽频
质量负责人:邱俊辉
|
广州市惠民医药惠民药店
|
2018年5月14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 企业未依法经营,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仓库;
2. 企业无继续教育记录;
3. 企业在经营场所摆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
4. 药品质量管理无药品追溯内容;
5. 企业未核实、留有供货单位人员资料;
6. 个别处方药、非处方药未分区陈列;
7. 企业未对温湿度计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8. 营业场所未做到整洁卫生。
|
2018年5月28日
|
严重失信
|
3
|
许可证号:粤DB0207870
证书编号:C-GD-14-GZ-0356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梅东路30号之9、10、11房企业负责人:李培君
质量负责人:钟雪斌
|
广州市越秀区君济堂梅东药店
|
2018年4月23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未依法经营,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已经做立案调查。经查,该企业多次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已经被行政处罚。
|
2018年5月28日
|
严重失信
|
4
|
许可证号:粤CB0206169
证书编号:C-GD-16-GZ-3930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二马路与寺右新马路交界西北面及西南面地段A栋广州市佰盈商业城首层自编A1铺
企业负责人:曾谭
质量负责人:刘斯敏
|
广州国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五羊分店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
1. 企业未依法经营,多次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
2. 处方审核员的职责由他人代为履行;
3. 企业营业场所温度达不到部分药品要求的20℃;
4. 陈列药品未放置货架,直接堆放在地;
5. 处方药区挡板设备破损,可直接进入处方药区;
6. 冷藏设备现场温度为20℃,不符合要求;
7. 未按规定对冷藏设备温度进行记录;
8. 冷藏药品到货时,运输记录温度为-6℃,到货温度-6.5℃仍收货上架;
9. 中药饮片生虫;
10.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未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11. 经查培训记录,存在由营业员负责开展药品质量教育和培训;
12. 查看企业排班,质量管理人员长期不在岗,没有指导监督药学服务;
13. 销售处方药未经执业药师审核后调配;
14. 调配处方后未经核对后销售;
15. 验收记录由他人代签。
|
2018年5月28日
|
严重失信
|
特此通告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