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全力推进《广州市白云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方案》的实施,建立健全白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代表性名录体系,推动非遗保护工作。白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决定开展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简称“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二)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三)在本地传承100年以上;
(四)具有世代传承传播、活态存在的特点;
(五)具有鲜明的民族或者区域特色,并在本地有较大的影响。
二、申报程序
(一)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及镇街意见,组织专家对具备申报区级条件的非遗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推荐名单,推荐项目名单需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推荐名单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示后上报区政府,经区政府同意后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名义公布。
(二)代表性项目评审实行专家评审制度,评审专家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审专家与评审项目及区申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由区文化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重新选取。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书(附件1);
2.辅助材料:包括申报录像片、代表性照片、证明材料等(附件2);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重点突出;
2.申报录像片5-7分钟,清楚介绍项目核心价值和关键内容;
3.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A4纸印制,一式6份,其中原件4份,复印件2份)、项目分布图(A3纸质彩色印刷版)、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一式3份);
4.电子资料: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WORD格式)、项目代表性图片和项目分布图电子文本(JPG格式)、申报片(AVI、MP4、MOV格式)以及其他音频、视频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材料用于评审和归档,不再退还。
四、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白云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并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资料上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概不受理。
联系人:刘颖欣
联系电话:020-36214701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035号
附件2 白云区级非物质代表性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料制作要求.docx
附件3 白云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镇街推荐名单.docx
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5月29日
(联系人:邓寿仁、姚月华,联系电话:020-86390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