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被评为 “国家一级文化馆”以来,白云区文化馆以文化惠民为导向,务实和创新相结合,坚持公益性、普及性、便民性,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以加强白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以文化设施为依托,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社区(农村)为重点,以文艺创作为亮点,丰富白云区人民的文化生活,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白云区文化馆职责范围有:
1.运用各种文艺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2.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承担区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3.组织本区域文化馆总分馆制工作,承担总馆职责,指导全区群众文化工作。
4.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
5.加强全区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6.开展群众文艺创作,加强全民艺术普及和区域群众艺术团队建设。
7.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