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穗财教〔2021〕37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1〕3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划转的通知》(云财〔2021〕5号)要求,请你局于4月30日前制定资金细化方案(一并明确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报我局,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此函
附件: 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穗财教〔2021〕37号)
2.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1〕38号)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的通知.pdf
附件2: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