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建设交通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1〕50号),现将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民工程补助资金14,000万元下达给你局,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01中央直达资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资金(穗财建〔2021〕50号)”,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此项资金今年形成100%支出。
附件: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2.广州市2020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et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