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一、清理背景
为切实做好我区机构改革之后规范性文件的有效延续,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2019年5月份以来,根据省、市、区委的工作安排,全区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对象是自清理工作启动时我区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本《通知》是对其中45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进行公布。
二、清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四)《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五)《广州市行政规范文件管理规定》
三、清理意义
此次清理工作对于确保我区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完成、确保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客观需要,也是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
四、清理结果
清理工作按照部署动员、各部门清理、区司法局审查、征求各部门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程序开展。
经清理,45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10件,修改24件,废止(含自然失效)11件。
五、下一步工作
(一)对于列入保留目录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按照文件原有效期继续执行。
(二)对于列入修改目录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各牵头部门进行修改。
(三)对于列入废止目录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将在“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上标注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