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所需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编制 |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
区民宗局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正)第七条 2.《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第二十一条 |
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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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体格检查证明 |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
区教育局 |
1.《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五条 2.《(教师资格实施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2000年第10号)第十三条 |
具备相关条件的医疗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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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出具验资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 |
中介机构需要具广东省财政厅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未纳入失信名单 |
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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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 |
经营性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证新办、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新增、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 |
区住房建设交通局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第二十条) |
检测站 |
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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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
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区住房建设交通局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2.《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3.《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二条、第八条 5.《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第一条 |
无要求 |
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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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区住房建设交通局 |
1.《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7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二十条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三条 |
具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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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申请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所需的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区住房建设交通局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八条 |
具备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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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申请占用、挖掘公路所需的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 |
占用、挖掘公路审批 |
区住房建设交通局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八条 |
具备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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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占用影响区管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方案评定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区水务局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1995年11月13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水政资〔1995〕457号,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令第46号修改)第六条、第八条 |
法定的评估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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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区水务局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50号)第七条 |
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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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放射诊疗许可所需的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含设备性能和场所防护检测) |
放射诊疗许可 |
区卫生健康局 |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正)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2.《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六条、第十八条 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二条、第三条 |
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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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放射诊疗许可所需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 |
放射诊疗许可 |
区卫生健康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正)第十三条 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五条、第十条 |
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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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放射诊疗许可所需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 |
放射诊疗许可 |
区卫生健康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正)第十二条 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第五条、第七条 |
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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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所需的水质日常性检验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1号)第十条 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第三十四条 |
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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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所需的卫生检测或评价 |
公共场所(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局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2017年修改)第二十三条 2.《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粤卫规〔2019〕9号)第四部分有关工作要求第三点。 |
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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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评价报告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区应急管理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正)第八条 |
具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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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所需的监督检验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
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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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锅炉使用登记所需的锅炉水质或有机热载体检验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
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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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所需的状况不明工业管道安全评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2.《广州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穗府令第131号)第二十三条 |
具有相关检验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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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已超过原检验有效期的特种设备检验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 |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第二十八条 |
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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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所需的定期检验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 2.《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第二十六条 |
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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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高污染燃料锅炉使用登记所需的特种设备使用环境评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第四十条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条)第二条 |
具有相关环评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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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或校准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区市场监管局 |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发布,2005年72号)第六条 |
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一般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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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燃气经营许可所需的燃气设施安全评价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1.《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根据2019年10月1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修改)第四十八条 2.《广州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穗城管规字〔2016〕6号)第八条 |
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
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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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区气象局 |
1.《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第一条、第二条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五条、第九条、第十六条 |
具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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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出具防雷装置竣工检测报告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区气象局 |
1.《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第一条、第二条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五条、第九条、第十六条 |
中介机构需要具备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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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编制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区气象局 |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正)第二十三条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九条、第十条 |
具有相关工程设计资质的机构 |
事业单位、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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