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云征补充〔2022〕14号
征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我区已于2022年8月11日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云征〔2022〕18号),根据项目最新勘测定界报告,现补充公告如下:
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云征〔2022〕18号)第二大点调整为“征收土地用途和目的: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规划用途为特殊用地”。
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云征〔2022〕18号)其他内容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附图均保持不变。
本补充公告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9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专用章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