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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催告书(A202303657)

发布时间:2023-03-30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A202303657

  履行《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催告书

  被征收人: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民强村民强建新南街一巷9号房屋权属人

  被征收房屋: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民强村民强建新南街一巷9号(下称被征收房屋)


  本府已于2022年12月31日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A202203901,下称《补偿决定书》),决定征收你所拥有的被征收房屋,限你应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供包括权属人证明资料在内的征收补偿安置认定所需的全部资料、确定补偿方式(如符合安置条件)、按规定完成包括权属人确认、签订补偿协议在内的征收补偿安置全部手续,并在补偿款支付或提存公证后10日内完成腾空搬迁并移交房屋及用地等。如逾期,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将按货币补偿方式确定并公证提存,并告知你享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救济权利。《补偿决定书》已自2023年1月9日起通过直接送达、上门张贴、在被征地村、社范围内公示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等多种方式向你送达,但你至今仍未履行《补偿决定书》项下义务。

  征收实施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现已将被征收房屋补偿款(暂按货币补偿方式)238,028.33元及按时搬迁奖励33,703.65元于2023年3月2日公证提存至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下称公证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东风中路支行,银行账号:6522 5775 3665,公证处已将前述提存情况依法通知你,你也可联系公证处查询,电话:020-28388030,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27号首层广州公证处白云办证大厅)。被征收房屋最终补偿款、有无按时搬迁奖励及具体金额需根据被征收人所提供资料、确定的补偿方式、签订补偿协议及搬迁的时间并经被征收人所属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征拆工作组、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以及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核实确认后予以结算。你可在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全部手续、腾空搬迁并移交房屋及用地后,按以上各方最终核实确认的补偿及奖励(如有)金额向征收实施单位及公证处申请办理领取提存款项的手续。

  现向你进行催告:限你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办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全部手续,并完成腾空搬迁并移交被征收房屋及所涉土地。逾期仍未履行的,本府将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有权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6号,联系电话:020-32584423)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特此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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