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2303778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补正《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的通告
被征收人:苏*林
被征收房屋: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新兴村新兴东昌街北十一巷7号
测绘编号:XXZ7S0552
因被征收人拒不配合征收工作,未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协议,我府于2022年12月31日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A202203817,以下称《决定书》),并自2023年1月9日起通过直接送达、上门张贴、在被征地村、社范围内公示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等多种方式向被征收人送达,现已生效。因《决定书》中载明的征收奖励“840,00.00元”有误,征收奖励应为“840,000.00元”,现本府特发出本通告予以补正。《决定书》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补正。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