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2303790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的决定
被征收人: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人汉公路294号房屋权属人
2022年12月31日,本府就你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人汉公路294号的房屋(测绘编号:MXZ5S1863)依法作出并送达《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A202203798)。因上述房屋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主体工程征收范围红线外,本府已于2023年5月16日向你发出《关于拟撤销〈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的告知书》,告知你拟撤销该《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并告知你有权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则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你未在期限内提出陈述或申辩。
现本府决定撤销《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A202203798)。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决定,可于本行政决定书送达之日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本行政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