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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催告书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A202403664

履行《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催告书

  被征收人:刘*均、刘*平

  被征收房屋: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岗尾贝刘街东九巷5号、十巷6(下称被征收房屋)


  本府已于202459日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A202403377,下称决定书),决定征收你所拥有的被征收房屋,限你应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确定补偿方式(如符合安置条件)并签订补偿协议,并在补偿款支付或提存公证后10日内完成腾空搬迁并移交房屋及用地等。如逾期,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将按货币补偿方式确定并公证提存,并告知你享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救济权利。决定书已自2024516日起通过直接送达、上门张贴、在被征地村、社范围内公示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等多种方式向你送达,但你至今仍未确定补偿方式(如符合安置条件)、未签订补偿协议、未腾空搬迁并移交被征收房屋及用地等。

  征收实施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现已将被征收房屋补偿款(暂按货币补偿方式)618,464.27元(含按时搬迁奖励76,275.89暂计金额〕)2024730日公证提存至广东省广州市中南公证处(下称公证处,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猎德大道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217157900183,公证处已将前述提存情况依法通知你,你也可联系公证处查询,电话:020-86100999,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18号建滔广场7楼)。被征收房屋最终补偿金额、奖励需根据确定的补偿方式、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时间及所提供的资料并经所属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征拆工作组、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以及广州地铁集团最终核实确认后予以结算其中按时搬迁奖励金额仅为暂计金额,被征收房屋最终有无按时搬迁奖励及具体金额需按《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空港车辆段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云府办〔2022146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及相关事实予以确定)。你可在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全部手续、腾空搬迁并移交房屋及用地后,按以上各方最终核实确认的补偿、奖励金额向征收实施单位及公证处申请办理领取提存补偿、奖励款手续。

  现向你进行催告:限你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办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全部手续,并完成腾空搬迁并移交被征收房屋及所涉土地。逾期仍未履行的,本府将依法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有权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陈述和申辩(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6号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政府,联系电话:020-32584423),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特此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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