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建设用地0.3722公顷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陈田村改造单元空港大道沿线江夏村局部更新改造项目涉及“三地”办理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243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白云区陈田村改造单元空港大道沿线江夏村局部更新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东到白云大道北,南到黄石东路、北临黄石北路,西至空港大道江夏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3722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0.3722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复建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4〕243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4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