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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云)征〔2021〕14号

发布时间:2021-12-30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字体大小:

  广 州 市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穗府()征〔202114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0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02168号),需将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东平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0.966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东平地铁站综合开发地块储备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东平村广从路以东(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东平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20.9660公顷,其中耕地2.7758公顷、林地3.3678公顷、园0.0307公顷、建设用地7.0326公顷未利用地7.7591公顷

  四、补偿标准:按现行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以及白云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0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0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202168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11229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公告内容同时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gzlpc.gov.cn/上公布)

征收土地公告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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