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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云府征〔2022〕16号

发布时间:2022-06-29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字体大小: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征〔202216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42,将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新科经济联合社、均禾街清湖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0246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上官苑学校二期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新科均禾街清湖(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新科经济联合社、均禾街清湖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3.0246公顷,其中耕地1.4442公顷、园地0.9879公顷、其他农用地0.5463公顷,未利用地0.0462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429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新科经济联合社、均禾街清湖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621日起至2022711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嘉禾街均禾街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嘉禾街均禾街

  五、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0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42”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征地批准文件.docx

2.征收土地方案.doc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jpg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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