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云府征〔2024〕17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度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37号)),将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萧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669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萧岗经济发展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萧岗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萧岗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1.669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6698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4年3月22日
(二)实施安排:该用地为使用本村集体土地的村经济发展留用地,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不发生实际征地补偿费用。如涉及其他青苗或地上附着物补偿,由村社自行协商处理。
五、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度第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3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