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4〕241号),将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茅山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808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茅山村武广铁路置换用地项目(君平大厦)。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茅山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茅山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0.8087公顷,其中林地0.7456公顷、草地0.0323公顷、其他农用地0.0308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4年9月6日
(二)实施安排:该用地为使用本村集体土地的村经济发展留用地,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不发生实际征地补偿费用。如涉及其他青苗或地上附着物补偿,由村社自行协商处理。
五、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4〕24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