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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云国土资听告字〔2017〕37号

穗云国土资听告字〔2017〕37号

发布时间:2017-12-14 来源:区国规局 字体大小:

    

穗云国土资听告字〔2017〕37号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八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经济联合社,农户和相关权利人:

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共25.0300公顷,其中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村第五经济合作社1.0517公顷,其中水田0.1039公顷、水浇地0.4253公顷、园地0.4716公顷(全部为可调整园地)、其它农用地0.0509公顷;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村第六经济合作社4.1237公顷,其中水田1.2911公顷、水浇地0.1287公顷、园地1.0011公顷(全部为可调整园地)、其它农用地0.0631公顷、养殖水面1.5062公顷(全部为可调整养殖水面)、建设用地0.1335公顷;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0.6384公顷,其中水田0.5940公顷、其它农用地0.0444公顷;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九经济合作9.0244公顷,其中水田5.6040公顷、水浇地2.8546公顷、园地0.1394公顷(全部为可调整园地)、养殖水面0.0003公顷(全部为可调整养殖水面),其它农用地0.4261公顷;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经济联合社0.0123公顷,全部为其它农用地;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3.3604公顷,其中水田2.0154公顷、水浇地1.0788公顷、园地0.1089公顷(全部为可调整园地)、其它农用地0.1573公顷;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八经济合作社6.2308公顷,其中水田0.4308公顷、水浇地3.0131公顷、园地2.6650公顷(全部为可调整园地)、其它农用地0.1219公顷;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0.5883公顷,其中水浇地0.2597公顷、园地0.3060公顷(全部为可调整园地)、其它农用地0.0226公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466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地址:白云区景云路32、34、36号,邮编:510405)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 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

 

 

 

 

 

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

和规划局                        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1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为实施城镇规划,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钟落潭镇安平村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钟落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第十经济合作社、第九经济合作社、第八经济合作社、第七经济合作社,钟落潭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25.0300公顷,其中农用地24.8965公顷(水田10.0392公顷、水浇地7.7602公顷、园地4.6920公顷、养殖水面1.5065公顷、其它农用地0.8986公顷),建设用地0.1335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及区政府有关规定,拟订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白云区钟落潭镇广龙路地段。

二、被征地单位权属地类及面积: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村第五经济合作社1.0517公顷,其中水田0.1039公顷、水浇地0.4253公顷、园地0.4766公顷、其它农用地0.0509公顷;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村第六经济合作社4.1237公顷,其中水田1.2911公顷、水浇地0.1287公顷、园地1.0011公顷、其它农用地0.0631公顷、养殖水面1.5062公顷;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0.6384公顷,其中水田0.5940公顷、其它农用地0.0444公顷;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9.0244公顷,其中水田5.6040公顷、水浇地2.8546公顷、园地0.1394公顷、养殖水面0.0003公顷,其它农用地0.4261公顷;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经济联合社0.0123公顷,全部为其它农用地0.0123公顷;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3.3604公顷,其中水田2.0154公顷、水浇地1.0788公顷、园地0.1089公顷、其它农用地0.1573公顷;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八经济合作社6.2308公顷,其中水田0.4308公顷、水浇地3.0131公顷、园地2.6650公顷、其它农用地0.1219公顷;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0.5883公顷,其中水浇地0.2597公顷、园地0.3060公顷、其它农用地0.0226公顷。

三、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及金额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村第六经济合作社

水田

1.2911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154.7616 

安平村第六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77.3808 

被安置农业人口

水浇地

0.1287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15.4270 

安平村第六经济合作社

安置补助费

59.9340 

7.7135 

被安置农业人口

园地

1.0011 

土地补偿费

74.9175 

74.9999 

安平村第六经济合作社

安置补助费

59.9340 

59.9999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养殖水面

1.5062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180.5452 

安平村第六经济合作社

安置补助费

74.9175 

112.8407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其它农用地

0.0631 

土地补偿费

74.9175 

4.7273 

安平村第六经济合作社

安置补助费

59.9340 

3.7818 

被安置农业人口

建设用地

0.1335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16.0024 

安平村第六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平村第五经济合作社

水田

0.1039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12.4543 

安平村第五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6.2271 

被安置农业人口

水浇地

0.4253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50.9799 

安平村第五经济合作社

安置补助费

59.9340 

25.4899 

被安置农业人口

园地

0.4716 

土地补偿费

74.9175 

35.3311 

安平村第五经济合作社

安置补助费

59.9340 

28.2649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其它农用地

0.0509 

土地补偿费

74.9175 

3.8133 

安平村第五经济合作社

安置补助费

59.9340 

3.0506 

被安置农业人口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

水田

0.5940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71.2016 

钟落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35.6008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其它农用地

0.0444 

土地补偿费

74.9175 

3.3263 

钟落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2.6611 

被安置农业人口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

水田

5.6040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671.7403 

钟落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335.8701 

被安置农业人口

水浇地

2.8546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342.1752 

钟落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171.0876 

被安置农业人口

园地

0.1394 

土地补偿费

74.9175 

10.4435 

钟落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8.3548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养殖水面

0.0003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0.0360 

钟落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74.9175 

0.0225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其它农用地

0.4261 

土地补偿费

74.9175 

31.9223 

钟落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25.5379 

被安置农业人口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经济联合社

其它农用地

0.0123 

土地补偿费

74.9175

0.9215

钟落潭经济联合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0.7372

被安置农业人口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

水田

2.0154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241.5820 

钟落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120.7910 

被安置农业人口

水浇地

1.0788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129.3136 

钟落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64.6568 

被安置农业人口

园地

0.1089 

土地补偿费

74.9175 

8.1585 

钟落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6.5268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其它农用地

0.1573 

土地补偿费

74.9175 

11.7845 

钟落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9.4276 

被安置农业人口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八经济合作社

水田

0.4308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51.6391 

钟落潭村第八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25.8196 

被安置农业人口

水浇地

3.0131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361.1743 

钟落潭村第八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180.5871 

被安置农业人口

园地

2.6650 

土地补偿费

74.9175 

199.6551 

钟落潭村第八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159.7241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其它农用地

0.1219 

土地补偿费

74.9175 

9.1324 

钟落潭村第八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7.306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钟落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

水浇地

0.2597 

土地补偿费

119.8680 

31.1297 

钟落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15.5649 

被安置农业人口

园地

0.3060 

土地补偿费

74.9175 

22.9248 

钟落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18.3398 

被安置农业人口

其它农用地

0.0226 

土地补偿费

74.9175 

1.6931 

钟落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59.9340 

1.3545 

被安置农业人口

以上各项合计

4263.7152

 

 

 

四、征地范围内的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白云区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五、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的规定,为壮大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另增加补偿款63.1337万元给安平村第五经济合作社、188.7246万元给安平村第六经济合作社、36.9485万元给钟落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360.1613万元给钟落潭村第八经济合作社、365.6168万元给钟落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26.0622万元给钟落潭村第十经济合作社、138.6462万元给钟落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1.0165万元给钟落潭经济联合社。

六、安置方式:本项目用地征地后,拟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的方式妥善安置被征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在留用地安置方面,本项目用地将按粤发〔2007〕14号文和粤府〔2007〕60号等文件的规定,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核定留用地;给上述被征地农民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养老补助和培训就业等社会保障措施,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将按省的留用地安置和征地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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