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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 穗云府预征〔2024〕223号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字体大小: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柏塘村、北村村、夏良村、太和镇大沥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020年1月17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9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拟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9号)涉及109496平方米范围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9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9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9号).jpg

  附件2: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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