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 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钟落潭镇属下的集体土地。2016年12月16日、2017年3月24日、2017年7月27日、2018年12月11日、2021年4月16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国土征预字〔2016〕39号、穗云国土征预字〔2017〕8号、穗云国土征预字〔2017〕27号、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16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54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拟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国土征预字〔2016〕39号、穗云国土征预字〔2017〕8号、穗云国土征预字〔2017〕27号、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16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54号)涉及252298平方米范围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国土征预字〔2016〕39号、穗云国土征预字〔2017〕8号、穗云国土征预字〔2017〕27号、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16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54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0日
转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国土征预字[2016]39号.jpg、穗云国土征预字[2017]8号.jpg、穗云国土征预字〔2017〕27号.jpg、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16号.jpg、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54号.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