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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5〕11号)

发布时间:2025-01-17 来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字体大小:

  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属下的集体土地。2016年8月31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花国土征预字〔2016〕21号)、2019年8月9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01号)、2019年8月12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05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花国土征预字〔2016〕21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01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05号)涉及58535平方米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花国土征预字〔2016〕21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01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05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7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花国土征预字〔2016〕21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01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05号).pdf

  附件2: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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