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属下的集体土地。2022年8月15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2〕25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2〕25号)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2〕25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6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2〕25号).jpg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