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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5〕32号)

发布时间:2025-04-11 来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字体大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边村、白云湖街夏茅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011年7月15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国土征预字〔2011〕6号);2024年1月12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21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国土征预字〔2011〕6号)、《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21号)涉及30959平方米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国土征预字〔2011〕6号)、《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21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25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国土征预字〔2011〕6号).pdf

  附件2:《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21号).pdf

  附件3: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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