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凰岗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018年7月2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32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32号)涉及114平方米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32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9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资划预征字[2018]32号).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