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属下的集体土地。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7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91号、穗云府预征〔2024〕102号、穗云府预征〔2024〕106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91号、穗云府预征〔2024〕102号、穗云府预征〔2024〕106号)涉及的149292平方米范围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91号、穗云府预征〔2024〕102号、穗云府预征〔2024〕106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9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91号).pdf
附件2:《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02号).pdf
附件3:《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06号).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