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高增村、凤和村、人和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020年9月21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33号);2021年4月13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53号);2024年7月16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42号)、《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41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33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53号、穗云府预征〔2024〕142号),《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41号)涉及44700平方米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33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53号、穗云府预征〔2024〕142号),《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41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3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233号).pdf
附件2:《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53号).pdf
附件3:《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42号).pdf
附件4:《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41号).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