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滘心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018年3月21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1号);2020年3月16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33号);2023年1月5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3﹞1号);2024年8月20日,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66号)、《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67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1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33号、穗云府预征﹝2023﹞1号、穗云府预征﹝2024﹞167号)、《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66号)涉及的129160平方米范围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1号、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33号、穗云府预征﹝2023﹞1号、穗云府预征﹝2024﹞167号)、《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66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16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国土规划预征字﹝2018﹞11号).pdf
附件2:《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33号).pdf
附件3:《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3﹞1号).pdf
附件4:《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67号).pdf
附件5:《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穗云府预征﹝2024﹞166号).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