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庆丰村、凰岗村属下的集体土地333667平方米(合500.5005亩,广州系坐标),已于2019年2月28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2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2号)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2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位置详见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补充公告位置和范围:石井街道庆丰村、凰岗村地段。
补充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8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19〕22号).pdf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