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白云湖街、人和镇属下的集体土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已于2003年11月21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3〕59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拟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3〕59号)涉及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横沥村27979平方米范围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云府预征〔2023〕59号)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位置详见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附图。
补充公告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8日。
专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