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云府预征〔2023〕71号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联边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5541平方米,已于2020年4月17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61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61号)涉及25541平方米范围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0〕61号)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位置详见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补充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4日
专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