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和村、鸦湖村属下的集体土地,已于2021年4月23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62号),现补充公告如下:
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62号)开展补充公示,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62号)附图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补充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9日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预公告》(穗规划资源预征字〔2021〕62号).jpg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